中美累犯制度比较研究——以美国“三振出局法”为视角
从行为人角度讲,累犯是一种特殊的犯罪人类型;从行为角度讲,累犯又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形态。对累犯从重或加重处罚,几乎是各国刑法的通例。在各国刑法中,美国的累犯制度,特别是“三振出局法”(ThreeStrikes and You”re Out Law)的制定与执行,可谓独树一帜。本文通过对三振出局法与我国的特殊累犯制度作一些比较研究,希望会给我国累犯制度的改革带来一些启迪。
三振出局法 中国法律 美国法律 累犯制度
王文华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律系 美国德保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211-222
200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