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罚目的的实现与死刑立法的完善

本文对刑罚目的的实现与死刑立法的完善进行了探讨。文章围绕适时适度地削减刑法典中的死刑条款、完善具体犯罪中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条款、司法实务中慎用死刑、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立法上对作为死缓变更为死刑的实质条件的故意犯罪予以限制等进行了阐述。

刑罚运用 死刑制度 死刑存废 死刑立法

韩轶 唐大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安徽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长沙

中文

459-466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