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司法裁量的空间与限度

司法是否真的处于无所适从或不一致的困境之中?现有规则或制度是否真的无法应对一些社会需求而需要引进新的?在我个人看来,为了对这两个问题作出一种更加成熟、更加复杂的回应,而不是简单地给出“是”或“否”的答案,仍然必须把目光聚焦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标准之上,对目前规则所明确或暗示的标准进行慎重、详实的考究。惟其如此,方能使我们的认识在清晰的向度上更进一步。本文写作的出发点即在此。

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司法裁量 环境享受权 司法公正

沈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三届北大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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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0

200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