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埸景」與文學創作——以新加坡華文文學爲例

高辛勇在(结构主义与叙事理论)分析人物、埸景与叙述时,解释查特曼理论中有关「埸景」的说法:陈述可分两大类,其一代表动态的事件,另一代表静态的景物。动态的事件又可分爲两类:一种可用英文do代表,另一可用happen代表,而「存在髓」或「景物」包括人物与时空背景的「埸景」。前者「人物」有行动能力,後者「埸景」无此能力。本文以新加坡华文文学爲例讨论「埸景」与文学创作。

文学创作 文学埸景 华文文学 新加坡文学 结构主义 叙事理论

孫愛玲

国内会议

2003年东南亚华文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新加坡

中文

71-90

2003-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