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第三人侵权时特定场所经营者的保护义务

本文对第三人侵权时特定场所经营者的保护义务进行了探讨。文章围绕经营者保护义务的法律性质、违反保护义务的责任承担、具体案例分析等进行了阐述。

民事诉讼 人身伤害 损害赔偿 赔偿审判

韩晓飞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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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82

200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