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沈家本“法权统一”的法律思想
本文介绍沈家本,字子惇,别号寄簃,1840年出生于清末归安县属的湖州郡城(今属湖州市吴兴区)南门内编箕巷,1913年6月9日去世后葬于湖州妙西。沈家本是中国近代法学的奠基者和改革家,他在清末法律变革过程中,对中国古代法学和西方新兴法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整理和总结,并初步形成了自己的法律思想。沈家本在总结中国古代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接受了近代西方主权理论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的影响,深切认识到法权统一对于维护和加强国家政治统治的重要性。他说:“法不一,则民志疑,”“法一,则民志自靖”针对清末法权不一的弊端,他批驳了那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谬论,指出:“未可拘泥旧规,致法权不能统一。”因而,他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主权等方面都提出了必须统一的新思想。
沈家本 法律思想 法权统一 清末法律变革 司法主权
殷国伟
湖州师范学院法商学院
国内会议
湖州
中文
386-393
200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