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沉思——中华五千年文化遗产毁损之回顾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缔结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对于文化遗产的定义,所谓“文化遗产”,主要是指文物、建筑物、遗址三大类。因此,文化遗产的保护区包括有:历史建筑、历史名城、重要考古遗址和有永久纪念价值的雕塑作品以及绘画作品,等等。 本文研究如何保护好祖国文物,如何保护好祖先们给我们留下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如何保护好现存的历史名城、文化遗迹和各种文物,以及如何更加狠狠地打击盗掘、盗窃、盗卖、贩运、走私我国的珍贵文物,彻底斩断黑手,已是摆在国人面前的一个十分重大的课题和非常急迫的任务!
文化遗产保护 自然遗产保护 文物保护 历史建筑 考古遗址 文物盗窃
李永翘 茹建敏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5-39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