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侦查讯问在场权
我国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在审判阶段才能介入诉讼程序,履行辩护职责。此规定因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时间过于仓促而致种种弊端,久为人诟病。尤其是司法实践中的刑讯逼供现象,被认为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参与时间过晚有着直接的关系。本文研究,1、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在场的律师是不是辩护人,2、讯问时在场律师是不是见证人,3、如何确定律师在场权适用的时间。
律师辩护 侦查讯问 刑事诉讼法 诉讼程序 辩护职责 场权适用
王进喜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74-381
2004-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