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适用的原则与路径

本文对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适用的原则进行了探讨。文章指出,国内司法机关直接适用条约,是有损国家主权的。法律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技术工具,可以像一些技术标准一样具有普适性,它往往反映了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样态,是构成国家、民族尊严的重要因素之一。政治评价、社会意义往往是司法机关是进行司法活动的基础,法官应当尽量维护国内法的权威。

司法制度 国际条约 国内法规 法律适用

杨俊杰

青岛海事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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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

200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