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奴隶的法律地位——兼与清代奴婢比较
民主改革前,凉山彝族处于奴隶制社会,沿袭几千年的习惯法调整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规范。无论中原社会制度如何变化,习惯法对人们根深蒂固的影响与制约始终占据着主导的地位,即使封建文化与封建王朝若即若离影响与干涉其中,也不能改变习惯法的影响。 本文研究凉山彝族为何在中原历经几千年封建文明中巍然不动,保持着奴隶制的社会状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凉山彝族的奴隶制有别于中外史上任何奴隶制度,它与他们的共同点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而特殊性表现在,它始终没有建立独立的国家权力,始终受封建王朝的影响。正如在封建社会存在奴脾一样,凉山彝族的奴隶在法律地位上也体现出封建性。
凉山彝族 奴隶制社会 奴隶法律地位 清代奴婢 习惯法
张晓蓓
西南民族大学
国内会议
湖州
中文
852-866
200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