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秦律与日耳曼法之比较

中西法律文化传统的形成、递嬗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因而各自表现出了异常复杂的特征。从整体上对中西法律文化的特征和风格进行描述进而进行比较,是极为困难的——即使仅在法律制度层面上进行这种研究,也是非常不易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大而化之乃至似是而非的偏差与谬误,总是与这种宏观的(通常也是大而不当的)研究和论断相伴随。而选取中西法律文化的各自一个点或者面进行比较考察,所得出的结论也许更接近真理性的认识。基于此,本文拟以中西方封建法制的起点—秦律和日耳曼法(以《撒利克法典》为代表和典型)为考察对象,比较其共性和差异性,并进而试图对两种不同的法律文明作出一些阐释。

秦律 日耳曼法 中西法律文化 封建法制 撒利克法典》 法律文明

顾元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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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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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