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清朝的墨刑制度与沈家本对于墨刑的研究

墨刑,又名黥刑,三代已有。《尚书·吕刑》载“墨刑之属三千”,西周铜器《(月关)匜〉》亦有关于墨刑的记载。战国秦朝,墨刑渐盛。汉承秦制,相因未改。汉文帝有感齐太仓令少女缇萦上书言语真切,亦悟“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遂诏议除肉刑,自此墨刑始废。 清朝沿用旧制二百年来,律例随“时”修改,刺字规程愈加繁密。本文就清朝刺字的相关制度及沈家本对墨刑的研究论述。

清朝 墨刑制度 沈家本 《大清律集解》 《大清律例》 刺字制度

南玉泉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国内会议

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

湖州

中文

567-578

200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