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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修律与刑法典编纂体例和结构的变化

20世纪初年,内政外交均处于交困状态的清末统治集团,为了达到“皇位永固;外串渐轻;内乱可弭”之目的,不得不借用已被自己血腥镇压了的戊戌维新派的变法旗帜,在中国开展了一场历时十年之久的以新政、修律、预备立宪为内容的政治法制改革活动。作为这场政治法制改革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清末修律,是在“以律鸣于时”的修律大臣沈家本的主持和直接参与下进行的。 本文介绍清末修律立法所导致的刑法典编纂体例和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

清末修律 刑法典编纂 法制改革 沈家本 编纂体例

宋四辈

郑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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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