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侦查活动的司法控制

在试图抑制侦查权的问题上,如果人们自感陷入两难境地,那其实是颇为自然的。一方面,人们期待警察能够高效率地侦查案件,当警察在这个方面表现为笨拙、无能时,人们会表现出强烈不满,当警察抱怨说他们的权力受到了太多的束缚时,同情者倾向于给警察更大的权力空间;另一方面,人们对警察权力滥用带来的危害也有着深刻的体察,他们试图将警察的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期望侦查权不致膨胀到对个人自由权利形成威胁。在两者中,如果只有前者受到器重,则有走向警察国家的危险;如果只有后者受到器重,人们可能面临社会秩序陷入紊乱的危险。本文研究,一、侦查权抑制中的法院作用。二、司法令状制度及其机理。三、对我国侦查权的司法控制。

刑事诉讼 刑事审前程序 刑事侦查 司法控制 侦查权 警察权力滥用 法院

张建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刑事审前程序国际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84-196

2004-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