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中预防性羁押的国际标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的批准与实施
在所有人的权利中,自由权被认为是最古老和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有研究表明,早在800多年前的中世纪,人的自由权就被写在宪章中。 在主要的国际和地区人权文件中都有所规定。除了我们将在下面讨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外,最早和最核心的人权公约是《国际人权宪章》。《宪章》第3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宪章》第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施以任意的逮捕、拘禁或放逐。”此外,所有地区性的人权文件都规定了保护人的自由权。本文讨论刑事诉讼程序中预防性羁押的国际标准,包括,一、法治原则,二、禁止任意和非法的逮捕和羁押。三、被羁押者的权利。
刑事诉讼 刑事审前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 预防性羁押 国际标准 公民权利 法治原则 禁止任意
岳礼玲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5-88
2004-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