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刑事审前程序控制的再思考

近来,由于超期羁押问题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司法实务界也刮起了一阵清除超期羁押的“旋风”,因此,对于有关超期羁押的司法控制也引起了法学理论界的浓厚兴趣。根据司法的特点,司法控制即由中立的第三方通过即时或事后的审查活动,对侦查机关及控诉机关实施的可能影响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裁断,使审前程序“司法化”,从而保护人权。由于在审判过程中的超期案件大多由法外因素造成,如请示汇报、行政干预、政法委指示等,非司法界本身所能解决,因而在本文中不作论述。 本文讨论,一、我国现行法律对审前程序控制的规定及对其的争议,二、西学东渐下的中国学者对审前程序的重建构想,三、各家学说之悖反与矫正。

刑事诉讼 刑事审前程序 司法实务 超期羁押 司法控制 人权保护

叶青 陈海锋

华东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刑事审前程序国际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40-56

2004-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