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图书馆作为ISP著作权侵权责任豁免分析

图书馆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要功能是提供网络文献信息、网络平台服务,随之则有复制(包括临时复制)、浏览、缓存、信息传播侵权风险。图书馆(ISP)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图书馆与著作权法有共同价值目标:促进人类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图书馆(ISP)提供网络服务,应享受“适当”的著作权豁免。

图书馆 著作权 豁免权 网络服务

吉宇宽

河南大学文献信息研究所 河南开封 475001

国内会议

《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第20次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研讨会

张家界

中文

7-11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