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立法刻不容缓——以甘肃行政学院图书馆现状为例
图书馆作为政府组织管理下的一门学科,是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门学科就应有相应的保障体系,这种保障只有立法。没有法律保障的学科图书馆在发展中不但会出现偏差更会出现畸形.内部制度建设只不过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表面的限界与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效应是无法比拟的,立法才是长久有效的监管机制。基层图书馆呼唤被久违了的图书馆法尽快出台,只有建立起长效有力的监管机制《图书馆法》才是图书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最有力保障。
法律保障体系 监管机制 图书馆法 学院图书馆
李英
甘肃行政学院图书馆,兰州,730001
国内会议
合肥
中文
257-259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