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原则性

本文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原则性进行了论述。文章认为,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适应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迫切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求;是缓解林区矛盾的治本之策。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必须严循五大原则:还权于民;依法依规,规范操作;辨证地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林地有偿使用。

林业经济 林权制度 林业改革 集体林权

韩国利 沈文宝 刘志强

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河北,宽城,067600

国内会议

河北省林学会首届林业学术大会

石家庄

中文

36-38

2006-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