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下乡实践有关问题探讨
卫生下乡、服务基层是卫生部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旨在为农民提供健康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2002年卫生部等7部委文件规定:地市以上政府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县级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1年。卫生下乡在改善农村卫生面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等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如何进一步发挥卫生下乡实效作用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
卫生下乡 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
王丽 郑红彩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 100083
国内会议
西宁
中文
63-64
2007-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