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的涉税处理
2006年2月15目,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2007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的颁布,既是对原有会计准则、税法的修改与完善,也体现了会计的国际趋同,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无形资产的新准则在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各方面都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进而引起其涉税业务也是极其复杂的。本文依据最新的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分折了无形资产在界定、计价、摊销、投资、转让和处置、捐赠等业务中的会计与税收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正确地进行无形资产业务的涉税处理,力求降低无形资产涉税风险,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量。
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 涉税处理 所得税 营业税 税法
张孝光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商学院,天津,300222
国内会议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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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0
2007-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