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发展权视角下旧城保护与复兴规划的利益平衡——以北京为例
在我国旧城保护与复兴规划广泛开展的过程中,土地权益动态增量的合理再分配是个新课题,它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然而,由于传统土地权利体系中土地发展权概念的缺失,相关土地收益增量直接被个别强势利益群体占有,没有在各方利益群体中实现公平配置,从而引发了旧城规划实施中的利益冲突.同时,缺少土地发展权意识的旧城保护与复兴规划也面临着难以平衡经济投入和协调各方利益的双重困境,亟待探索适应于新形势的可操作途径.本文以北京为例,通过对中外相关规划制度的比较,从土地发展权建立的制度前提和运行方式两个层面探讨了值得我国借鉴的规划经验,并由此提出了以土地发展权为利益平衡杠杆,完善旧城保护与复兴规划的建议.
土地发展权 旧城保护 复兴规划 北京市 土地权益 规划制度 城市规划
郭湘闽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2593-2599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