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物权法》氛围中的城市规划

在法律意义上,城市规划是一种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以空间资源的配置与布局利用而使城市土地、房产等物权发生更替、转移等的城市发展计划,其核心是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利用作各种功能性的规定.<物权法>的出台使城市规划有了基本法层面的法律依据.这无疑将影响现有的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体系.文章从城市规划法律意识的转变、城市规划立足点的转变、城市规划控制方式的转变、城市政府建设行为的转变、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方式的转变以及城市规划师职业态度的转变等六个方面分析与讨论了<物权法>对城市规划的影响.

物权法 城市规划 城市土地 空间资源利用

朱喜钢 金俭 奚汀

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哈尔滨

中文

436-440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