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加强政府协作,促进”协调规划”与”规划协调”——珠三角”一级空间管治区”的规划与实施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对”一级空间管治区”的划定与管理要求,广东省建设厅正在制定<”一级空间管治区”规划指引>,本文以”佛山区域绿地专项规划”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为例对”一级空间管治区”规划及实施思路进行介绍,提出了在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积极与城市各相关部门及各级政府合作的”协调规划”思路,从而编制能容纳各方利益和目标的区域性专项规划.通过就珠三角”一级空间管治区”规划的协调思路和可行的技术方法进行探讨,实现对”协调规划”的创新性探索.

协调规划 珠江三角洲 城镇群规划 城市空间规划 规划编制

黄卓 杨满伦 董男

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公用事业部

国内会议

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哈尔滨

中文

84-90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