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中性、税收公正与税收公平——以数理推论为中心
本文的结论是:在公正原则下所产生的理论自然是公正的,公平原则下所产生的理论自然也会具有公平的倾向。在公共政策领域,政府支出水平与政府所提供的各种服务水平是否一致决定了纳税人在各个当代经济生活主体中的地位。在纳税人服从经济学中,可以明显地看到,传统理论对于政府所扮演的角色缺乏清醒的认识,他们的理论不但在形式上过于复杂,而且越来越偏离自由市场的宗旨,其结果必将远离真理,并且最终也起不到积极的现实作用。
税收中性 税收公正 税收公平 数理推论
陈为 欧阳葵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62-171
2007-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