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新市鎮土地開發方式之再檢視-以淡海新市鎮為例
台湾新市镇开发采用区段徵收方式办理,常因地方财政问题与开发方式不符市埸期待,导致开发延宕,政府财政困窘之情况,为了提高新市镇之开发效率与效益,新的开发方式提出,并引导开发者进驻成为一个重要课题。缘此,本文回顾分析台湾现行的各种开发方式也发现其各有优、缺点,并以台湾淡海新市镇为例,探讨运用於淡海新市镇特定区之开发方式,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区段徵收」难以推动且缺乏诱因机制的条件下,本文提出新的开发方式,结合「区段徵收委托代理」与「浮动分区」槪念,再检视淡海新市镇后期土地开发方式,预期创造公利与私益双赢的策略。
新市镇开发 土地开发 区段徵收 台湾地区
賴宗裕 李家儂 何天河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系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214-241
2007-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