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2002年4月,国家七部委发布了《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确定了农村卫生工作目标:到2010年,中国农民将人人都能享受到初级卫生保健。到目前为止,在5年的时间内,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已经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逐步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良性运行轨道。但从总体上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相比还不相适应,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还不够平衡。

农村卫生 初级卫生保健 可持续发展 工作机制

孙琳

吉林省桦甸市金沙乡卫生院

国内会议

2007年全国农村卫生经济第十次学术研讨会

南昌

中文

191-193

200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