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开始,河南省首批在巩义等25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6年河南省试点县总数扩大到65个,共覆盖4000.03万农民,占全省农村人口总数的59%,其中有3238.33万农民参合,平均参合率80.96%;2006年底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21.98亿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5.58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45亿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8.95亿元。其无论是试点县数还是参合人数均居中西部地区前列。
农村合作医疗 大病统筹 互助共济制度 补助资金 河南省
张振敏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137-140
200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