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区矫正一体化构建--以司法和谐为视角

推进和完善社区矫正是体现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司法和谐以公正为基础,以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为终极目标,以司法和谐为视角,社区矫正的推进和完善应当以一体化构建为着眼点。社区矫正的一体化构建就是要将社区矫正置于宏观社会调控机制的视野中,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协调各方参与主体,合理配置各种刑罚措施,综合运用各种矫正手段,使刑罚的执行与罪犯的矫正能够最大限度的协调与达成,简言之,就是立足于社区矫正自身需要,建立起协调一致的社区矫正体系和机制,促使社区矫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实现。社区矫正的一体化构建包括参与主体的一体化、非监禁刑体系的一体化、非监禁刑适用调查、评估的一体化构建三个方面,其实现有赖于刑事司法理念的更新、法律体系的完善、刑事司法的灵活三个方面。

社区矫正 非监禁刑 社会调控机制 刑事司法 司法和谐

李峰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2007年城市安全与和谐法制建设研讨会

上海

中文

179-187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