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社会矛盾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对策
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同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低效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诸多社会矛盾之中的主要矛盾。而且,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偏低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化解社会矛盾并没有捷径可走,改进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转变政府职能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化解社会矛盾不是简单的”花钱买太平”,而是内涵深刻的执政方式改进和执政能力提高。必须从社会运行机制上减少和预防冲突的发生,避免在解决旧有矛盾的同时诱发新的矛盾,防止在化解局部矛盾时出现”吊胃口”的负面作用,谨防出现国内公民维权向国际”求援”的复杂局面。政府使用”维稳经费”也存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对”维稳经费”的支出实施监督十分必要。
社会矛盾 矛盾化解 政府职能 公共产品供给 执政能力
汤啸天
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 上海市法学会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7-35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