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与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能否兼得
土地是我国推进城乡统筹改革发展不可回避的关键。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对生产力的现实约束和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双刃剑”的城市城郊土地开发利用机制,迫切需要进行土地要素改革思路上的创新和土地产权法律制度上的创新。实现城乡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与坚持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非此即彼的两难选择。在土地社会主义公有的前提下,实现城乡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改革,将我国土地巨大的资源价值,市场价值、甚至产权私有化预期释放到农村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为我国持续减少城乡差距、整体改变农民弱势地位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对此,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创新思路与制度设计主张。
城乡统筹 土地资源 市场化配置 社会主义公有制
林勇
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重庆 400044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83-196
2007-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