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框架下我国政府采购法中的国货界定标准
在世贸组织的原产地规则中,原产地标准是原产地规则的核心。而在我国现行政府采购法中,仅在第十条对国货界定标准做了原则性的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和贸易一体化的发展,我国将于2007年12月底以前,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程序,这给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立法和工作带来诸多压力,尤其是”国货条款”面临尴尬引发业界对国货界定标准的深入思考。文章根据WTO规则及国际政府采购立法的相关经验,与我国现行的国货界定标准进行对照与分析,探讨其与国际标准而接轨的进一步完善措施。
政府采购法 原产地标准 国货界定标准
周长鲜 王振江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中心 100101
国内会议
北京·承德
中文
138-142
2007-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