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出生缺陷超声检查的形态学基础
一、先天畸形超声诊断的基本条件·胎儿必须有明显的解剖结构畸形·结构畸形足以被超声图像所分辨。二、胎儿畸形形态学改变的时间规律,Ⅰ类:早期出现并持续存在的畸形(无脑儿、联体双胎),Ⅱ类:过性异常(NT增厚、脑室扩张、脉络膜囊肿),Ⅲ类:不定时出现的异常(脑积水、膈疝、肿瘤),Ⅳ类:不同时期不同表现的异常(胎粪性腹膜炎),Ⅴ类:迟发性病变(感染性脑软化,梗阻性肾盂积液)。
胎儿出生缺陷 超声检查 结构畸形 形态学基础
谢红宁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10080)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80-83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