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好坚持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管理和积极主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管理体制、生产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农村土地管理上却相对滞后、不规范。如现实中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多样,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不明确,与现实脱节;农村用地情况具有多样性,尤其是农业用地中需要有建筑物、构筑物,这些农业附属设施规模小,具有零散、随机性,现有管理办法粗略、含糊,可操作性差,在有些方面甚至是空白。这些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正是促成农村违法用地的真正根源,也将是阻碍新农村建设的顽石;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的长远的工程,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土地管理部门必须从源头抓起,”完善法律法规,配套管理办法,制定控制指标,实施程式化管理”,才能促进农村经济建设,遏制违法行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土地管理 新农村建设 农业用地 控制指标 程式化管理
沙庆战
吉林省龙井市国土资源局 延边 13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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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524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