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思维方法

本文结合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性质和特点,笔者认为其思维方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全面占有鉴定材料,竭力求索伤《病)真实面貌; 2、科学分析鉴定材料,详尽论证鉴定结论依据; 3、合理解释鉴定标准,完美体现鉴定标准用语。

法医临床学 鉴定结论 证据材料 法医学鉴定

白军绪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476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贵阳

中文

288-289

200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