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与疾病6例鉴定报告
本文通过6例具体的案例,分析了原有某种疾病,在受到外力作用后使本次外伤所致后果加重(即伤病关系),在法医临床学损伤鉴定的鉴定结论的作用的问题,笔者认为,其鉴定结论就不应当”降一级对待”了,应当根据其损伤结果发生的质的变化和/或伤后生活质量,据实作出鉴定结论。
损伤鉴定 法医临床学 法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 因果关系
薛扬 郭成钢
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 江苏南京 210001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264-265
200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