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警犬侦破长春市”1.04”爆炸案的几点体会
自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圣豪洗浴中心在2005年4月26日发生爆炸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同年7月16日长春市南关区金山舞厅发生爆炸案(3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一年多时间以来,有关部门共接到类似恐吓电话50多次,涉及面广,一度在该地区引起恐慌,给建立和谐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鉴于用爆炸进行恐吓的案件都有一定的共性,本文主要通过对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路派出所辖区内2007年1月4日发生的爆炸案中警犬搜爆使用过程的分析,总结成功使用经验,吸取不当使用教训,对今后在类似案件中使用警犬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爆炸案 警犬使用 警犬搜爆
李希民
长春市公安局警犬队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500-503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