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实施代建制模式的探讨
公益性水利工程由政府投资,项目法人的职责、组建形式与非公益性项目有所不同。现阶段,项目法人的组建性质分为行政性质、事业性质和企业性质三种类型,组建形式多种多样,事业型的建设管理机构是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的主流,专业项目法人是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补充,项目管理公司和咨询公司等代建企业是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的方向。
水利工程 工程建设管理 公益性项目 代建制模式 项目管理 项目法人
崔庆瑞 赵敏 翟来顺
聊城黄河河务局
国内会议
第三届黄河国际论坛
山东东营
中文
425-429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