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的法治现状及需求
基于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的客观需求,对相关领域的法治现状进行了评述,指出了7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①行业立法具有明显的局限性;②协同管理的法律制度不健全;③法规建设进程处于不均衡状态;④部分法规的规定与独特的生态环境不协调;⑤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普遍;⑥部分领域的法规应用受到制约;⑦执法矛盾的协调机制不完善。从法治目标、原则、规划管理、执法协调等方面分析提出了生态系统保护的法治需求及对策建议。
黄河三角洲 生态系统保护 良性维持 法律制度 法治需求
孙亭刚 许建中 杨升全
山东黄河河务局
国内会议
山东东营
中文
27-31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