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认定火灾原因不明的行政不能

文章通过分析得出火灾原因不明时存在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不能两种情况,论述了应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行政不能而非行政不作为并作出火灾原因不明的认定,才符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火灾 原因认定 原因不明 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能

吴鹤鸣

内蒙古赤峰市消防支队

国内会议

第十四次全国电气防火学术研讨会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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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1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