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持股会的未来立法选择分析
职工持股问题是国内外公司实践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职工持股会采用何种形式直接涉及到持股职工的利益,也涉及职工持股有效运作的问题。目前,国内实践尚未找到一个在法律框架中可行的形式。 笔者认为,应结合我国的经验教训,比较国外已采用的合伙形式、有限公司形式和信托形式,择其善者而行之,不必在法律中作出统一规定。
职工持股会 立法选择 合伙形式
张莉娟
山西金驹煤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晋城 048006
国内会议
第八届中国煤炭经济管理论坛暨第二届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
成都
中文
119-121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