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档案馆作为文化事业机构的思考

档案是人类的文化遗产,档案馆的文化事业机构性质也由国家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下来。但现实生活中,在谈及诸如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机构时,档案馆总是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色,这对以保存和传播人类文化为使命的档案馆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这种情形反映了目前社会对档案馆的认识程度,换言之,就是档案馆的文化事业机构形象未被所社会认同。那么,如何改变这种局面,使档案馆充分发挥其文化事业机构所特有的文化服务功能呢?本文以综合档案馆为研究对象,对档案馆的文化事业机构性质及其相关问题作初步的探讨,冀以一管之见,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档案馆 文化事业 档案工作

黄菊艳

广东省档案馆编研出版部

国内会议

全国新千年档案学理论研讨会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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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554

200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