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保护性耕作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保护性耕作长效机制,是由5个各司其职的”二级机制”组成的。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导向机制,它的导向机制决定了它的发展轨迹。这个发展轨迹就是,由政府行为占主导地位的发展机制逐步过渡到政府行为彻底退出的完全市场化的机制。换言之,保护性耕作长效机制,是一个政府行为从强化到弱化直至退出的机制,是一个促进市场行为发育成长直至独当一面的机制,是一个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相融共生、此消彼长的机制。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过程中,应当总体把握,突出重点,协调配合,整体推进。
保护性耕作 长效机制 政府行为 市场行为
许继光
山西省农机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4-50
2006-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