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加强财务监督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的一种有效形式——长春市委派财务总监试点工作调研
长春市委派财务总监试点工作的特点是:长春市政府以出资人身份向国有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面向社会招考,其工资福利待遇由长春市财政预算全额负担,财务总监不在受派单位领取报酬,直接对长春市政府负责;财务总监通过联签的方式对受派单位财务重大事项进行监督、预防决策失误和腐败,降低财政资金风险。 长春市通过这一手段,在增强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提高财政风险的防范能力、加强受派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财务总监委派制 财务监督 财政风险 法人治理结构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 长春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国内会议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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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54
2007-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