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收入”不同拆分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
在诊疗过程中,有部分医疗行为涉及二个以上的医疗部门(核算单位),形成两个科室共同创造的所谓”交叉收入”。本文介绍了与“全额模式”比较,“拆分模式”可以达成的目标,分析了“拆分模式”需要具备的基本条,探讨了实行“拆分模式”对诸多方面的影响。
交叉模式 拆分核算模式 全额模式 医疗收入
王德明
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 200070
国内会议
2007年全国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全面加强医院管理与医疗服务学术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101-103
2007-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