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知识产权主体关系 加强中部创新体系建设
本文从中部崛起的宏观战略入手,提出中部创新体系建设及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既是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动力源泉,也是促进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科研成果快速转化的重要手段。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问题,要求明确企业、科研院所和政府等知识产权保护主体在构建区域经济创新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相关职能以及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协调三方的相互关系,使中部经济更具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区域经济竞争力。
知识经济 知识产权保护 创新体系 区域经济
佘颖颖 冯佳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武汉 430073
国内会议
郑州
中文
581-586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