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
1996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第三条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第五条中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我国实行的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
矿业权 有偿取得制度 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法
盖静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344-345
2007-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矿业权 有偿取得制度 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法
盖静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344-345
2007-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