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监管步入恶性循环”怪圈”
由于利益的驱动和安全意识的缺乏,漠视生命、忽视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认识不到位,出了事故后才动”刀子”,长期下去,陷入了”事故-停产-事故””整顿-关闭-再整顿-再关闭”恶性循环的怪圈,如何走出怪圈,有效落实监管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笔者结合邢台市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践,进行理论思考,提出怪圈是可以破解的观点,必须在监管工作机制上创新进行积极探索不懈努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深”字上创新,在”严”字上较真,在”细”字上下功夫,在”高”字上提升。
安全监管 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机制
孟祥林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邢台 054001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95-97
2007-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