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的管理关系及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招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些地区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管理关系及机构设置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各自的行为主体、监管职责、运行程序把握不够准确,导致在机构设置方案上考虑的不够合理,有的地区拟成立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下设招投标专门机构,有的地区将政府采购中心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并,但一些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出现工作协调不畅顺的情况。本文对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的管理关系和机构设置问题从理论及实践方面做一些探讨。

招投标活动 政府采购 机构设置 建设工程

辛建钢

包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国内会议

2007年七省市第八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

山东济南

中文

359-362

2007-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