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称《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与施行标志着我国放射卫生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条例》自89年实施以来,对加强放射卫生监督,规范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生产、使用、销售、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从十多年的实践来看,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简要论述了当前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相关的对策建议。
放射卫生 监督管理 放射防护
关欣 白桦 冯继新
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吉林,四平,136000
国内会议
太原
中文
535-536
2006-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